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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修法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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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都市計畫法制及都市計畫訴訟實務之發展,完善我國都市計畫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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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會專家學者討論都市計畫修法草案、完成都市計畫法草案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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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訴訟個案開啟更進一步的都市計畫法制討論,以健全我國都市計畫及空間計畫法制。

2020年7月1日施行的《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開啟都市計畫司法救濟之門。惟因實體法的老舊及缺漏,導致法官於個案中難以回歸實體法,去審酌計畫是否合理、合法,也因此造成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在立法說明中所揭示的利益衡量原則,可能在個別法官獨立審判之下,產生完全不同的法庭實務見解,使未來研擬都市計畫的規劃者無所適從。

2021年年初,EJA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反迫遷連線共同完成都市計畫法的修法草案研擬,包含:新增「公私利益衡量」章節以敘明衡量準則、增修總則中的都市計畫理念及一般性目標、明文/細緻化都市計畫參與及公開程序、強化都市計畫委員會設置規範,及新增公益訴訟條文等;並透過拜會專家學者持續完備草案內容。此外,也藉由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案的訴訟準備工作,與律師團成員共同深化對於都市計畫訴訟實務的理解;期待藉由司法審查的過程及結果判例,推進都市計畫法制的完備,減少都市計畫法修法延宕對司法審查的連帶衝擊影響。

2022年,我們將繼續「完備都市計畫法制」之路,透過訴訟個案開啟更進一步的都市計畫法制討論,以健全我國都市計畫及空間計畫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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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區域計畫轉軌至國土計畫的國土規劃管理法制之發展,追蹤國土計畫子法研擬進度,以確保國土規劃管理符合環境正義之精神與正當程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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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參與國土規劃管理議題上的討論,包含國土計畫法子法草案的追蹤、違章工廠的治理、露營活動合法化爭議研析;並舉辦「國土永續如何落地?國土計畫的土地使用管制策略及既有權利保障機制」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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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重於彙整並釋出過去的觀察、研究成果,以利在未來更合適的時機,繼續國土空間規劃、治理法制的健全之路。

臺灣國土長久以來未經妥善規劃。區域計畫法囿於第一次的使用分區劃定及使用地編定採取了「依據現況」方式辦理,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走向「現況凍結」的管理邏輯,導致土地使用亂象百出。因此,在國土轉型治理走向國土計畫新篇章的時刻,EJA特別關注區域計畫轉軌至國土計畫的國土規劃管理法制之發展,期待藉此解決現今臺灣國土濫墾、濫伐、濫建等的環境危機。

2021年,奠基於過去參與及研究國土計畫的基礎上,在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核定前夕,獲「眼底城事」網站邀稿,針對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提出檢討及未來期許。其後,則由完備國土計畫的土地使用管制精神出發,進一步透過媒體投書、召開記者會、參與協調會及舉辦論壇等方式,倡議農地工廠合法納管規範、討論露營活動合法化爭議及關注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的既有權利保障制度設計。

2022年,在國土規劃及治理上,雖仍有不少議題留待公眾持續追蹤及把關,但囿於組織人力及重點關注議題的調整,亦考量區域計畫轉軌至國土計畫的國土規劃管理法制之變革已逐步確立,我們將著重於彙整並釋出過去這段時間的觀察、研究成果,以利在未來更合適的時機,繼續國土空間規劃、治理法制的健全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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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研究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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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除役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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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追蹤核一廠除役進度,核二廠、核三廠除役環評進程,並研究國外核電廠除役經驗,釐清我國除役過程可能面臨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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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核二除役環評專案小組會議、核三廠除役環評範疇界定會議,為加深與屏東夥伴的聯繫,舉辦核三廠除役環評工作坊、深度工作會議,並與在地夥伴、友團共同產出核三除役民間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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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研究國外核電廠除役機制、經驗,完善我國核電廠除役應注意之項目,並藉由和在地民眾的持續接觸,瞭解具體經驗,使環評評估之項目更貼近台灣需求。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當核電廠運轉執照到期,台電又沒有向原能會提出展延運轉執照的期限時,就必須要根據運轉執照到期日停機除役,而核三廠2號機是我國最後一座運轉的核電廠機組,直到申請展延截止日前,台電都沒有提出延役的需求,因此在核四重啟公投未通過的情況,我國將於2025年5月17日正式邁入非核家園。

 

核電除役小組包含核一、核二、核三的除役環評研究內容,由於核一廠已於2019年完成環評審查,並且取得除役許可,現階段小組主力研究項目並不放在核一廠上,惟仍參與核一廠相關之除役審查會議。核二廠於2021年9月開啟除役環評專案小組會議的審查,並預期將於2022年完成除役環評。核三廠則在2021年10月開啟範疇界定會議的討論,並在2022年1月完成範疇界定指引表的界定會議。

 

為了持續深化與屏東夥伴的關係,除役小組在2021年再次舉辦除役環評工作坊,針對範疇界定會議討論的項目,逐一與屏東夥伴討論,並持續舉辦深度工作會議,釐清在地夥伴關心的環境議題,並將這一系列討論的成果,在核三除役環評範疇界定會議中呈現出來。在這一系列的討論中,我們更為核三廠的除役,和屏東在地夥伴共同發出核三除役民間聲明,列出十二項要點(詳細要點請見本年度重點文章),提供政府機關、台電後續回應地方除役需求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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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轉型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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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我國太陽光電政策與法規之制度現況、法規缺漏之處,並評估漁電共生環社檢核制度對於能源轉型政策的影響,以及未來可能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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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參與民間在能源轉型議題上的討論,並產出「太陽光電政策廠商申設流程與溝通節點」,釐清現行制度中各項爭議可能產生的節點。2021年持續跟進漁電貢生環社檢核制度的討論,並舉辦「能源轉型法學研討會:走向常規化制度,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的下一步?」線上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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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將持續完成太陽光電廠商申設流程圖,並根據該流程圖,產出能源政策公民溝通手冊。此外,也將把2021年環社檢核研討會的成果,製作成《環境・法律・人》期刊第九期。

為了瞭解再生能源現行政策與法律的缺漏,能源轉型小組自2020年開始製作「太陽光電政策廠商申設流程與溝通節點」,盤點現行政策中,太陽光電廠商為了要申請光電案場,必須經過哪些程序,而哪些程序缺漏了合適的盤點、公民溝通與參與,造成後續爭議的問題。由於太陽光電政策在政府積極解決爭議的情況下,也在各種規則修改、新增的情況下不斷變動,因此該圖面遲遲未能有定稿版本出現,甚至在2021年因應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的發展,而新增了政府前置程序的一環。

 

環社檢核這項制度雖然是為了解決現行光電申設政策幾乎不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的問題,也有加速廠商通過審查的功能,但在具體的制度規劃、環社檢核審查委員會的成員組成、評估標準等內容,仍欠缺法規的明文化,從而可能造成弱勢者失去制度的保障,權利受到侵害。

 

為了釐清上述問題、環社檢核制度的現況,EJA於2021年10月16日舉辦「能源轉型法學研討會:走向常規化制度,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的下一步?」線上研討會,本次研討會報名人數達470人,研討會舉辦期間同時在線人數峰值則有210人 (Youtube頻道高峰值:131人;Google meeting會議室:79人),顯示公民社會亟欲瞭解環社檢核制度,也揭示了對民間來說,這項制度政府的資訊公開仍不確實。在本次研討會後,能源轉型小組也將持續深化研討會與流程圖的成果,預定將於2022年產出「能源政策公民溝通手冊」與《環境・法律・人》期刊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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